本网讯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依据《省级教育单位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鲁财教[2015]71号)精神,对2018年省级教育单位预算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我校取得前七名的好成绩,获得财政性奖励资金100万元。这是我校在连续三年获此殊荣的基础上,再次获得财政性奖励资金100万元。
省级教育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绩效评价选取预算执行、结余结转、预决算衔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等指标,对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赋分。此次考核对全省高校按分数进行排名,对排名前7位的高校,每校奖励100万元;排名后8位的高校,每校扣减50万元。
(编辑:新闻中心 文:秦书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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