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12月23日,我校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外部评估》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举行。院长王守伦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树政代表双方在项目书上签字。副院长丁子信、姜树政在仪式上讲话。仪式由副院长赵光强主持。党委书记孙文亮会见了姜树政一行。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广孝,正县级审判员宋执船,市人大常委、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徐玉军,市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副主任王玉春,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秦景岗出席签约仪式。法学院、科研处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了仪式。 丁子信在讲话时对双方合作项目的启动表示祝贺。他在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后指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司法公正公开方面积极探索,委托我校进行司法公开外部评估,这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我校的信任,更是校地合作的又一丰硕成果。相信通过此次合作,双方资源共享、共谋发展,共同为推动潍坊市法院系统司法公正等做出积极贡献。 姜树政在致辞时指出,双方开展合作,引入社会评估机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全市所有基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客观评估,对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全市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流,密切配合,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使双方的合作前景更加广阔。 签约仪式后,在王守伦、丁子信、赵光强的陪同下,姜树政一行参观了学校的潍坊文化名人馆、校史馆、古籍馆、文博馆和特藏书库。 (编辑:新闻中心 作者:金永辉) 新闻稿件信箱:xinwzx@126.com,欢迎投稿!
发布时间:2014-12-24
本站讯 12月23日,山东省档案局法规处处长吴海亭来校调研指导工作。副院长丁子信会见了吴海亭,并向他介绍了有关情况。潍坊市档案局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办公室、档案馆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活动。 丁子信向吴海亭一行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档案工作的情况和学校加强档案工作的具体做法。吴海亭介绍了全省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形势,对我校的相关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吴海亭一行到档案馆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编辑:新闻中心 作者:金永辉) 新闻稿件信箱:xinwzx@126.com,欢迎投稿!
发布时间:2014-12-24
本站讯 12月23日,省教育厅网站报道了我校与东方演艺集团联合培养艺术类本科生的新闻,全文如下。 日前,潍坊学院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东方舞蹈班举行汇报演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俊英,艺术总监周维,院长王守伦观看了演出。 演出结束后,周维对同学们的表演作了点评。他希望双方合作的舞蹈班充分利用东方演艺集团这块资源,扬长避短尽快形成自己的风格。在随后进行的座谈会上,马俊英、周维征求了老师们对课程设置的意见和建议。马俊英希望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东方演艺集团的标准对学生加强培训。王守伦要求东方舞蹈班争取早日在省级比赛中拔得头筹,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 据了解,2013年潍坊学院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联合培养艺术类本科专业学生。联合培养按“3+1”模式进行,前三学年部分专业课程将聘请东方演艺集团专家任教,最后一学年由东方演艺集团提供实习实训和演出机会。首期合作专业为舞蹈学本科专业,设立东方舞蹈班,2013年计划招生30人。第一期东方舞蹈班,东方演艺集团派出了6名教师来校授课,无论是专业教师还是学生都表示受益匪浅。 (编辑:新闻中心) 新闻稿件信箱:xinwzx@126.com,欢迎投稿!
发布时间:2014-12-24
本站讯 12月18日,省教育厅网站报道了我校落实“十个一律”要求增设消防设施的新闻,全文如下。 近日,省、市两级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火灾防控,提出了消防设施验收不合格的建筑物一律不准投入使用等“十个一律”的明确要求。为落实上级“十个一律”的要求,12月17日,潍坊学院召开会议,调度部分建筑物增设消防设施工作。副院长赵光强主持会议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保卫处、基建处、学工部、总务处、幼教特教师范学院负责同志参加调度会。 8月29日,学校曾召开会议对安全检查及有关建筑手续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工作小组,并对学校的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在17日的调度会上,基建处、幼教特教师范学院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各自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保卫处负责同志通报了潍坊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相关会议精神。 赵光强在听取汇报后,对部分建筑物增设消防设施、加强学校消防检查和整改等事宜作了安排。他在讲话时对此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第一,充分认识完善学校消防设施的重要性。国家对消防设施的配备越来越重视,检查越来越严格。消防设施不完善就没有校园的安全和安定。第二,尽快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各使用单位要认真查明本单位消防设施的实际情况,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详细工作方案。第三,明确责任,全面推进。此项工作要以各使用单位为主,职能部门为辅,按照方案尽快落实。各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法律责任,积极协调配合。第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都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并定期调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为校园安全提供保障。 (编辑:新闻中心) 新闻稿件信箱:xinwzx@126.com,欢迎投稿!
发布时间:2014-12-24
本站讯 12月17日,省教育厅网站报道了我校集体学习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新闻,全文如下。 日前,潍坊学院党委书记孙文亮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党委成员王守伦、牛钟顺、王清明、丁子信、马茜华、朱猷武、赵光强出席会议。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孙文亮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实施意见》体现了中央对高校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体现了各地各高校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遵循,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孙文亮要求,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带头学习,准确把握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校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并对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会议要求,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实施意见》,围绕坚持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等内容,突出重点,深入研讨,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与发扬党内民主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与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要求,学校办公室要牵头负责,党委组织部等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紧对照《实施意见》要求,对学校党委和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符合规定的,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不符合规定的,要尽快修订,切实做好各项制度政策的配套衔接。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校内媒体手段,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营造学习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编辑:新闻中心) 新闻稿件信箱:xinwzx@126.com,欢迎投稿!
发布时间:2014-12-24
本站讯 12月23日,山东省社科联召开了“山东社科论坛工作推进会”,会上表彰了2014年山东社科论坛获奖单位和个人。我校获“山东社科论坛优秀研讨会”荣誉称号,马俊玉同志获“山东社科论坛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三名老师的会议论文获“山东社科论坛优秀论文”奖,分别是经济管理学院吕贵兴获一等奖、经济管理学院周志刚获二等奖、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李红梅获三等奖。另外,参加我校举办的社科论坛会议的浙江师范大学王洪岳、山东师范大学张丽军、中国海洋大学李萌羽的会议论文分获“山东社科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 (编辑:新闻中心 作者:马俊玉) 新闻稿件信箱:xinwzx@126.com,欢迎投稿!
发布时间:2014-12-24Copyright © 2005- 版权所有:潍坊学院 鲁公网安备 37079402000792号 鲁ICP备050023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