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求,现就做好学校处级干部“四风”情况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处级干部的民主评议 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对本单位处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二、管理部门、教辅单位处级干部的民主评议 1、各管理部门、教辅单位组织本部门(单位)全体人员对本部门(单位)处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2、其它中层单位正职、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和辅导员办公室主任对管理部门、教辅单位处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三、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别派出评议小组到各单位(部门)开展工作,民主评议于2013年10月18日前完成。 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
发布时间:2013-10-14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潍院群组发〔2013〕9号).doc
发布时间:2013-09-12关于公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潍院群组发〔2013〕8号).doc
发布时间:2013-09-11关于近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潍院群组发〔2013〕7号).doc 潍坊学院处级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查摆情况统计表.xls
发布时间:2013-09-10关于印发《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潍院群组发〔2013〕6号).doc
发布时间:2013-09-09Copyright © 2005- 版权所有:潍坊学院 鲁公网安备 37079402000792号 鲁ICP备050023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