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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选为山东省普通话推广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1-01-10

本站讯:近日,为庆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山东省语言工作委员会在全省表彰了一批普通话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被评选为普通话推广先进集体,刘洪被评选为先进个人。

 

(作者:刘洪   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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