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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成员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10-17

 

本站讯 1017日上午,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当前,高等学校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

会议强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是党中央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完善高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了重要遵循,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自觉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加快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

(编辑:新闻中心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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