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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8

各党总支(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推动全党以优良作风、严明纪律奋进新征程至关重要。全校各级党组织和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不逾规不逾矩,把好“廉关”,过好“廉节”!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将正风肃纪有关要求抓紧抓实。坚决做到:严禁借节日之机,大吃大喝、餐饮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代金券、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外出旅游、探访亲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向下级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以婚丧嫁娶等为名,大操大办酒席,讲排场、比阔气;严禁节日期间不请示不报备,离岗脱岗、擅自外出;严禁违反工作纪律,耍特权、搞特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带头遵守作风纪律规定,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和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广大教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加强疫情防控,注意自身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外出。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远离“黄赌毒”,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将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惩治震慑,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欢迎全校广大教职工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共同携手营造欢乐祥和、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0536-8785105。来信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潍坊学院纪委收,邮编261061。


中共潍坊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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